陈鹏年

(1663—1723)清湖南湘潭人,字北溟,又字沧洲。康熙三十年进士,授浙江西安知县。历浙江西安、江南山阳知县,累擢为江宁知府。四十四年,圣祖南巡时,总督阿山欲加赋为供应之用,鹏年力持不可而止。事后,被借故诬劾下狱,江宁人为之罢市,终仍夺官。后再起为苏州知府,官至河道总督,卒于任。卒谥恪勤。有《道荣堂文集》、《喝月词》、《历仕政略》、《河工条约》等。 陈鹏年的诗文(22篇)

冬春如过隙,秋老尚羁栖。久暂吾何择,荣枯理亦齐。

裹粮师白石,行药想丹梯。日话黄冠侣,三茅近弗迷。

客从故乡至,为我理瑶琴。流水本无意,高云若有心。

朔风吹早雁,落叶下疏林。之子不归去,衡山空自深。

庭阶秋色好,映日正殷红。颇赖扶持力,其如造化工。

酡颜醒复醉,嫩叶老还童。最爱斜阳里,纷披并菊丛。

铁瓮城边路,金焦江上山。蛟螭蟠地轴,豺虎踞天关。

皎日群阴散,春风十亩闲。烟云俨图画,蜡屐好跻攀。

杰阁俯城阴,阑干每一临。曲阿秦郡县,北府宋园林。

山色分吴楚,江流自古今。春风满天地,无限望乡心。

五月正炎热,山寒不可胜。好将双赤脚,去踏万年冰。

虎石阶前伏,龙云钵底兴。欲随飞锡住,松雪路层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