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定

刘定,字子先,鄱阳(今江西鄱阳)人。仁宗皇祐五年(一○五三)进士(清雍正《江西通志》卷四九)。神宗熙宁七年(一○七四),充秦凤路转运判官(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二五九)。十年,通判衢州(同上书卷二八四)。元丰二年(一○七九),权发遣河北西路提点刑狱,改河北东路(同上书卷三○七)。哲宗元祐三年(一○八八),知临江军。改陈州、青州。元符二年(一○九九)知庐州。今录诗三首。 刘定的诗文(3篇)

楼迥山饶翠,湖平水漫黄。开帘无午暑,隔洞有秋香。

冰枕聊相慰,云帆亦未忙。月明与溪色,好在紫微郎。

忆上青萝磴,流年三十三。僧人头似雪,寺坦竹如蓝。

萧使登高石,吴公守隐岩。清风殊未远,咫尺看云岚。

故人天上有书来,责我疏愚唤不回。两处共瞻千里月,十年不寄一枝梅。

尘泥自与云霄隔,驽马难追德骥才。莫谓无心向门下,也曾终夕望三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