洪拟

(1071—1145)宋镇江丹阳人,字成季,一字逸叟。先本姓弘,避南唐讳改。哲宗绍圣元年进士。历国子博士、监察御史,进侍御史。王黼、蔡京用事,拟中立无所附会。高宗时,累迁吏部尚书。自南渡后,法无见籍,吏随事立文,拟以旧法及续降指挥详定成《七司敕令》。以直言罢,复起知温州。卒谥文宪。有《净智先生集》、《杜甫诗注》。 洪拟的诗文(8篇)

七年溪山北,颇自爱吾庐。人生真寄耳,何必赋归欤。

客欲谈世事,词锋若戈矛。我已梦为蝶,咄哉为罢休。

新晴快老读,斜日在遗编。吾非求甚解,会意即欣然。

万事休杯酒,高情谁与论。寄语问安者,谨勿过吾门。

不知月欲落,但觉衣生棱。夜深谁是伴,相对祇孤灯。

富贵功名岂易量,暂休聊洗十年忙。赤城山下林泉美,退老堂中日月长。

种竹几年心未厌,栽花经日手犹香。一丘寄傲真吾事,何必怀归问故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