范氏之亡也,百姓有得钟者,欲负而走,则钟大不可负;以锤毁之,钟况然有声。恐人闻之而夺己也,遽掩其耳。恶人闻之,可也;恶己自闻之,悖也!

  有过于江上者,见人方引婴儿而欲投之江中,婴儿啼。人问其故。曰:“此其父善游。”

  其父虽善游,其子岂遽善游哉?以此任物,亦必悖矣。

  人有亡斧者,意其邻人之子。视其行步,窃斧也;视其颜色,窃斧也;听其言语,窃斧也;动作态度,无为而不窃斧者也。俄而掘其沟而得其斧,他日,复见其邻之子,其行动、颜色、动作皆无似窃斧者也。

”孟孙怒,逐秦西巴。居一年,取以为子傅。左右曰:“秦西巴有罪于君,今以为子傅,何也?”孟孙曰:“夫一麑不忍,又何况于人乎?